現在大陸和香港往來頻繁,不少人在香港學習、工作、定居,在香港結婚的人也非常多,但是也會有想要回到大陸工作生活的時候,那香港結婚證可以在大陸公證嗎,香港結婚證在大陸公證是怎樣的,今天就一起來看看吧。
香港結婚證可以在大陸公證。
一般來說在香港登記結婚的,想要獲得大陸承認的,就需要進行公證。香港結婚證辦理公證認證主要是用于國內辦理準生證、給孩子上戶口等等。
先要委托當地公證律師辦理公證,再將公證好的文件委托香港律師到中國法律服務公司加蓋轉遞章。
1、結婚證原件
2、夫妻雙方身份證、通行證
3、使用地和使用事項
4、2寸白底照片4張/人(照片是分開拍的,各自的大頭照,不是兩個人一起拍的)
1、文件首先送到由中國司法部授權的中國委托公證人(香港公證律師)對文件進行公證。
2、再送到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
根據香港法律,結婚申請人一方可以直接,或通過婚姻監(jiān)護人向婚姻登記處的注冊官遞交結婚申請書,申請人可以自由選擇婚姻監(jiān)護人,但依據《婚姻監(jiān)護人實務守則》規(guī)定,婚姻監(jiān)護人必須是律師或者公證人。預約一般都是需要排隊的,最早可以在想要簽字結婚的日期的三個半月前開始預約,越早預約,預約到自己想要的時間和地點的幾率就越大。
在預約時間內去“擬結婚通知書”,香港居民帶香港身份證,如果是內地人,帶港澳通行證,外國人帶護照。雙方到場交300多港幣,結婚申請書須注明“本人擬由申報之日起三個月內與另一方結婚”字樣。注冊官收到申請后,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在當事人的住所地發(fā)布結婚公告,經過半個月的公告期后,若無人提出異議,則簽發(fā)《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申請人須在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
婚禮須在婚姻登記處由登記官主持,或在特許的禮拜場所由合資格的神職人員主持,或由婚姻監(jiān)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禮須于遞交通知書后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后需要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這樣就麻煩了。
香港結婚證一定要經過公證才被大陸認可,雖然認證流程上會麻煩一些,但是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流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