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小犀總能聽到一些關于領結婚證的新鮮事,比如說領證不用戶口本了、18歲能領結婚證了等,但小犀要告訴你,這些統(tǒng)統(tǒng)都是謠言。
這是謠言。國務院下發(fā)的婚姻登記條例明確規(guī)定,內地公民領證必須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均是原件加復印件),前往其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登記結婚。沒有最新的法律條文更改了領證要求,包括2021最新實行的民法典也沒有更改結婚登記要求。
1、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無配偶、無血緣關系證明。
2、華僑:出具本人有效護照,無配偶、無血緣關系證明。
3、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無配偶證明。
上面幾類非內地居民領證不需要戶口本,其他內地居民均需要攜帶戶口本,如果沒有戶口本,只有想辦法拿到戶口本再去領證了。
現在有不少年輕人想結婚但父母不支持,結果父母扣著戶口本不給,就領不了結婚證。小犀覺得,父母不支持的婚姻,即使偷偷拿了戶口本領了證,將來也未必就會幸福。最好先搞清楚父母為什么不支持,父母見過的人和世面比較多,有些意見是值得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