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登記是有年齡要求的。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條規(guī)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我國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一定要滿足婚齡才可以,即男性需要滿二十二周歲,女性需滿二十周歲,才能領取結婚證。
注意:辦理結婚登記的雙方需要同時滿足結婚年齡要求才可以。
1、雙方當事人共同到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
2、男滿二十二周歲,女滿二十周歲。
3、非近親結婚。
4、無法定禁止結婚疾病。
5、雙方當前均無婚配(未婚、離婚、喪偶)。
6、雙方自愿結婚。
7、持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近期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可到現(xiàn)場拍攝)到民政局辦理。
注意:
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集體戶口領證需要先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攜帶戶籍證明和其他有效證件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