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共同祖先算起,共同祖先為第一代,共同祖先的子女為第二代,共同祖先的子女所出孩子屬于第三代。這三代以內的人員,互相有通婚行為的,就屬于近親結婚。
近親結婚是指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之間有通婚行為,即三代以內有共同的祖先的人通婚。比如表兄妹結婚,雙方的外祖母就是共同祖先,為第一代,雙方的母親屬于第二代,表兄妹結合就是第三代,這種情況就屬于近親結婚。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