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和嫁妝都是我們傳統(tǒng)的結婚禮數,彩禮是男方支付女方的,嫁妝則是娘家人為新娘準備的,隨著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現在很多地區(qū)彩禮和嫁妝的金額都并不少,那么,這么一大筆錢最終是屬于誰的呢?
我國婚姻法沒有對結婚的彩禮錢做出明確說明,并且最新修改的婚姻法中也明令禁止了買賣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財物的行為。
由于彩禮是我國特有的一種婚禮習俗,一直以來都是男方送給女方家的錢財等物品,彩禮錢是給女方父母的,但是一般在結婚的時候女方父母也會把它交給女兒帶去新家,以便置備新家裝飾。
女方一旦收下男方的彩禮錢即表示雙方達成婚約,在我國,雖然婚約不具有法律效應,但婚約產生的財產關系屬于民事法律調整的范疇,若雙方在締結婚約之后產生糾紛,女方應當將彩禮錢退還給男方,否則將構成不當得利。
由此可以見得,只要雙方婚約落實,彩禮錢就是屬于女方財產,至于是給新娘個人還是交由父母,則每個家庭的情況會不一樣。
嫁妝是女子出嫁時,娘家為新娘準備的結婚用品,如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各地、各民族的風俗習慣不同,其所準備的嫁妝也會不同。
在古代嫁妝又稱為“陪嫁”,是女人的私人物品?,F代社會的婚嫁中對于嫁妝的處理也基本類似,是歸屬于新娘個人的,也就是說,嫁妝錢既不是某一方父母的財產,同時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這些關于彩禮和嫁妝的歸屬問題,現在都了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