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男方會給女方彩禮,這是我們中國人結婚的習俗,發(fā)展到現在,彩禮有時候也變了味。女方父母在收到彩禮錢后私吞了要怎么辦?
一般情況下,女方父母不會私吞彩禮,因為每位父母都是愛自己的女兒的,一定會用彩禮錢給女兒置辦嫁妝,如果不置辦嫁妝,不愿意出錢,那么說明這樣的父母是很自私的,不為的女兒考慮在夫家的地位。
現實中父母真的私吞了彩禮,男方只要表明,彩禮是贈給新娘本人的,新娘就可以要求自己父母返還這筆彩禮錢,如果新娘不忍心和父母關系鬧僵,也可以就這么算了,沒必要鬧到法院上去,傷了一家人的和氣。
我國法律對給付彩禮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給付彩禮以及給多少,完全由當事人自行決定。給彩禮的目的是為了結婚,彩禮依附于婚約,婚約解除,彩禮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據。
而新婚姻法對于目前彩禮的金額是沒有限制的,所以金額超出三萬屬于犯罪這個問題是不成立的。家庭條件原因以及兩方父母商量意見不同,彩禮的金額也是不相同的。
倒插門一般不用給女方彩禮。倒插門有幾種形式,第一種男的到女家改女家的姓,比較少見,第二種你不改姓,但生的孩子要隨母親姓,這種非常多,第三種男的比較會哄,哄的女家自己同意孩子跟隨男家的姓,甚至會男方家生活。
但是現如今這個社會倒插門基本都沒有了,因為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都是兩邊跑的,所以很少出現這種倒插門的情況的。
女方父母私吞彩禮錢,如果兩人已經領取結婚證,一般是不能要求返還彩禮的,如果你真的遇到這種事,只能讓自己的媳婦看清很多問題,讓她知道小家才是最重要的,多為自己考慮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