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莊嚴而神圣的一件事。在民政局登記結婚時,還要經過一個宣誓環(huán)節(jié),這個環(huán)節(jié)意味著新人將為對方履行并承擔一輩子的責任和義務。那么在香港進行婚姻登記時的結婚宣誓詞怎么說好呢?
新郎:I call upon all persons here present to witness that I, (name of the male party) , do take thee, (name of the female party), to be my lawful wedded wife.
新娘:I call upon all persons here present to witness that I, (name of the female party), do take thee, (name of the male party), to be my lawful wedded husband.
我們看到在香港結婚的宣誓詞是英文版,所以要去香港結婚的新人們要注意哦。
在網上提交擬結婚申請,主要就是寫下雙方名字、出生日期、證件號碼、聯系電話,選擇遞交通知書日期、宣誓日期、地點。
預約成功后,有兩個時間,要去兩次。一個是遞交通知書時間,一個是宣誓時間。宣誓時間在遞交通知書時間后。
帶上香港身份證(香港居民),或者港澳通行證(非香港居民),去香港婚姻登記處填資料,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交錢305港幣。
遞交成功后,「擬結婚通知書」會在婚姻登記處展示至少15天(最長3個月)。在此期間,任何法律上獲權人士可對這宗婚姻提出反對。
在15天展示期內無人提出反對,就會簽發(fā)“婚姻登記官證明書”,這個就是結婚證了。
到了預約時間,帶上兩名年滿18歲的成人作為見證人,前往宣誓地點。當場再交禮堂費用715港幣(周一至周五),1935港幣(非公眾假期的周六下午/周日)。
以上就是我們在香港登記結婚的流程和宣誓詞情況,想去香港結婚的新人可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