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眼看今年已經(jīng)過半了,但是之前就有人說今年屬于無春之年,許多人會問了這是怎么回事?而且聽說無春之年不能結婚,所以這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我國并行公歷和農(nóng)歷兩套歷法,從公歷來看,2019年立春的確切時間,是在2019年2月4日上午11點14分。但從農(nóng)歷來看,2月4日這一天正好是除夕,是農(nóng)歷年的最后一天,只有到次日2月5日,也就是大年初一,才算作是己亥年的開始。所以這個立春就被農(nóng)歷劃給了2018戊戌年。
2、古人崇信陰陽,立春通常被認為是春天的開始,沒有立春,古人便覺得不吉利,所以民間便留下了無春年不適合結婚的傳聞。但事實上,這種說法是非常荒謬的。上文已經(jīng)提到,我國并行兩套歷法,立春是二十四節(jié)氣之一,是按照公歷,也就是陽歷來確定,即地球繞太陽一周的軌道劃為24個等分,每個等分一個節(jié)氣。
無春年也叫盲年,在民間民俗中,盲年有很多避忌,例如:不宜結婚嫁娶,修墳移墓,動土建梁等。因為人們認為立春后,氣候和氣場都開始改變,每個人的時運會開始面對不同新的變化,有可能是轉機或是危機。而“無春年”陰盛陽衰,對一年的運勢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1、首先男女要先合八字。除了流年不能與男女雙方年份相沖外,還要看男女的八字,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日期,這個日期「吉日」必然是一個有「貴人」出現(xiàn)的日子,不能與男方的財星及女方的官星相沖,五行上適宜辦喜事。
2、選擇潤年潤月為宜。如果當年沒有“潤月”、“潤年”,也不必強求。注意,“潤年”有公歷與農(nóng)歷之分。
3、避開農(nóng)歷的三七九月。因這三個月份分別適逢“清明”、“盂蘭”和“重陽”,均為中國傳統(tǒng)的“鬼節(jié)”,不宜操辦喜事,尤其是男女命格較輕,或八字命理不是很合、姻緣線淺的,最好不要選在這幾個月份結婚。
4、避開三娘煞和楊公忌的日子。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趫髲托睦恚锞团c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也不宜結婚。
對于無春之年的說法呢,其實就是傳統(tǒng)的歷法一說,現(xiàn)在的我們結婚似乎不太注重這些,只要兩人的感情到了,一切也就都好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