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結婚后遷戶口需要遵循入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夫妻雙方分居兩地或者一方為農業(yè)戶口,一方為非農業(yè)戶口的,都可以申請夫妻投靠入戶。
1、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2、夫妻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
3、申請入戶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1、夫妻不同省
(1)攜帶結婚證和女方戶口本,到女方戶口原籍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并開具《戶籍證明》;
(2)攜帶兩人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女方的《戶籍證明》和男方村(居)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一張《入戶申請表》,報上級公安局審批;
(3)審批結果下來后,拿著《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攜帶《戶口遷移證》、男方戶口本到男方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2、夫妻同省不同市
(1)攜帶結婚證和女方戶口本,到女方戶口原籍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并開具《戶籍證明》;
(2)攜帶兩人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女方的《戶籍證明》和男方村(居)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一張《入戶申請表》,報上級公安局審批;
(3)審批結果出來后,直接在網(wǎng)絡上進行落戶辦理;
(4)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