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婚姻自由觀念的發(fā)展,再婚登記已經不是罕見的事情。再婚拿到的結婚證和初婚拿到的結婚證并沒有什么不同,主要是辦理時證件的準備。那么再婚登記結婚需要什么證件呢?
1、登記人雙方有效身份證
(1)身份證信息需與戶口本上信息一致
(2)身份證丟失可用臨時身份證代替
2、登記人雙方有效戶口本
(1)集體戶口者需要提供集體戶口卡原件(集體戶口中屬于你的那一頁)、集體戶口封面的復印件(主要是為了復印集體戶口地址),然后到集體戶口所在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
(2)戶口本丟失者可用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代替
3、3張2寸近期拍攝的結婚登記照
(1)可現(xiàn)場拍攝,也可提前在照相館拍攝
(2)在登記現(xiàn)場拍攝需要繳納20-60元拍照費用
4、離婚一方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者前配偶死亡證明
1、提交申請
登記雙方共同攜帶好證件前往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處,提出結婚登記的申請,各自填寫一張《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2、見證簽字
婚姻登記員親眼見證新人在聲明書上“聲明人”處簽字,并確認兩人在結婚意愿、血親關系、無配偶的基本登記條件;
3、審查登記
登記員審查新人提交上來的證件資料和填寫的聲明表,在信息內容上確認無誤,證件攜帶完整的可以直接辦理結婚證,如果證件未攜帶完全或者信息有誤的新人需要擇期登記。
1、部分地區(qū)仍保留著晚婚假的福利制度,但是再婚者無法享受晚婚福利,只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
2、再婚領到的結婚證與初婚領到的結婚證在內容和形式上沒有任何區(qū)別,但是在戶口本上再婚一方會在“婚姻狀態(tài)”一欄顯示“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