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的辦理并非簡單的事情,是需要新人們帶齊相關的證件材料去一方戶口所在地進行結婚登記申請的。具體來講,新人們需要攜帶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三張兩寸的合影照片等,這樣才可順利地領取到結婚證。
1、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2、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本原件以及復印件
3、雙方當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①如果當事人為固定工作人員或離職退休人員,那么婚姻狀況證明由所在單位或是原單位出具
②若結婚當事人為待業(yè)或是個體無業(yè)人員,那么婚姻狀況證明由村委會或者是居委會出具
③若結婚當事人為待業(yè)人員或是個體戶,除婚姻狀況證明以外還應攜帶勞動手冊或執(zhí)照等
4、三張兩寸近期免冠雙人合影結婚證件照,結婚證件照的底色以紅色或是藍色為主
5、若結婚者一方為再婚人員,應攜帶離婚證或者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
6、雙方當事人之間無直系血親關系以及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聲明
7、因私出境人員需要攜帶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8、因私出境回國定居的人員可持經(jīng)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1、雙方當事人必須為自愿結婚,任何一方或是第三方都不得對結婚當事人進行威逼利誘的行為
2、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結婚年齡必須滿足我國的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性需年滿22周歲,女性需年滿20周歲,在這種情況下方可結婚
3、雙方當事人之間不存在直系血親關系以及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關系
4、雙方當事人在法律關系上均無配偶
5、雙方當事人均未患有醫(yī)學上認定的不宜結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