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一定要戶口本嗎?相信很多新人都有這個疑問。小編為大家解釋領結婚證都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領結婚證一定需要戶口本,這是必須攜帶的證件,沒有此證件,是無法辦理婚姻登記的。
按照現(xiàn)在《婚姻法》的規(guī)定,結婚登記的要求分為積極要求和消極要求。其中積極要求是指結婚登記必須要男女雙方都是自愿的且男方不得低于22周歲,女方不得低于20周歲。而消極要求是指男女雙方必須均無配偶并出具無配偶證明;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者旁系3代以內(nèi)血親;男女雙方均無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能結婚的疾病。
法律規(guī)定結婚登記必須要3種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