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多在不同城市的情侶來說,異地戶口領取結婚證是一個很麻煩的問題,該怎么辦才好呢?外地戶口領結婚證又有哪些流程呢?
目前不能異地辦理結婚證,需要在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領結婚證。若是路程遙遠,需要提前規(guī)劃好行程,避免耽誤工作和學習。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yè)、個體無業(yè)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yè)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zhí)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tǒng)一。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diào)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 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jīng)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