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古代的時候,往往會有表兄妹結婚的情況,但是隨著社會和知識的發(fā)展,表兄妹結婚的情況越來越不常見。
在我國,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雙方是被禁止結婚的,即禁止近親結婚。
若表兄妹結婚,則其祖父母為第一代,雙方父母為第二代,當事人雙方為第三代,是屬于我國禁止結合的情況的。
因此,現(xiàn)如今在我國表兄妹是不能夠結婚的。當然,為了下一代的健康考慮,在很多的地區(qū)和國家都是禁止近親結婚的。
首先,在我國是不允許近親結婚的,因此若表兄妹隱瞞實際情況辦理了結婚手續(xù),其婚姻也是有著無效的因素的。一旦被發(fā)現(xiàn)兩人之間存有表兄妹的關系,婚姻登記機關就可以撤銷其婚姻的有效性。即,即使表兄妹雙方之間領證結婚了,兩人之間的婚姻也是難以受到法律的保護的。
表兄妹結婚被禁止的主要原因是近親結婚生育的孩子在健康方面會有很大的問題,近親結婚生育的后代有極大的概率患有弱智、白癜風、先天性心臟病等,對于我國人口的發(fā)展是極其不利的。
因此,為了雙方婚姻的有效性和下一代的健康著想,表兄妹之間談戀愛還是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