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登記結婚按照國家規(guī)定來說對于新人沒有什么影響,可以隨時辦理結婚登記,但是要及時辦理準生證明。
未婚先孕辦理結婚登記不會罰款,但如果孩子生出來后六個月內仍沒有辦理準生證的,要被計生部門罰款才能上戶,盡快去辦理結婚登記以及準生證明,然后依法生育小孩。如果符合國家法律的適婚年齡,且不是第二胎,那么懷孕后立即補辦結婚證,憑結婚證去計生部分領取準生證,如果一切手續(xù)在孩子出生前辦妥,則不會違法任何法律法規(guī)。
如果沒有登記結婚而先生小孩是違法行為,要繳交社會撫養(yǎng)費,繳交標準按其生育小孩的時間及戶口性質等情況來計算。
沒有結婚就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屬城鎮(zhèn)居民的,對雙方分別按你所在市上年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屬農業(yè)居民的,對雙方分別按其戶口所在鎮(zhèn)(區(qū))的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征收2倍的社會撫養(yǎng)費。
一般基本上都能處罰上萬元,具體的在所在市的計劃生育局都有計算標準。
小寶寶雖為未婚生育,但他(她)的法律地位與婚生子女毫無二致。他(她)對其生父母均有繼承權。
只要是生下來了,無論是計劃內生育,還是超生,還是未婚生育,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公安部門都無條件上戶,只要能提供《出生醫(yī)學證明》就行了。
而且根據國家規(guī)定,醫(yī)院對不能提供《生育證》(俗稱:準生證)的婦女不得拒絕接生。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沒領證懷孕并且打算生育小孩的情侶們一定要盡快去辦理結婚證,準生證也要及時辦理不然會影響小孩的落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