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是婚姻關系最好的依據(jù),因此新人在確認婚姻關系的時候必須要領結婚證。那么,結婚證必須本人去嗎?其實這個問題包含兩種情況:領結婚證必須本人去嗎以及補領結婚證必須本人去嗎,下面就分來說明一下。
在結婚登記的時候需要滿足的一個條件就是男女雙方之間自愿結婚,因此在領結婚證的時候需要自己本人到場確認,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也會咨詢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是不是自愿結為夫妻的。
再者,結婚登記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在領證的過程中有簽字、拍照、承諾等有一些相關的事宜,必須要本人親自出席確認。
因此,在領結婚證的時候必須雙方本人去。
結婚證
在領結婚證的時候要確定是否自愿結婚等相關問題,并且涉及到填表、簽字等需要本人的程序,因此在領結婚證的時候需雙方本人出席。
但是,在補領結婚證的時候婚姻關系已經確實成立了,因此在補領結婚證的時候不需要雙方本人出席,只要其中一方前往原辦理婚姻登記處或雙方中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進行補領即可。
當然,在補領結婚證的時候,如果雙方當事人均無法本人出席的話,也是可以委托他人代領的,只要帶上補領結婚證的相關材料以及委托書、委托人本人身份證即可。
由此可知,在補領結婚證的時候不一定要本人去。
在結婚登記的時候必須要本人出席,而結婚證丟失補領的情況不一定要本人去哦!